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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描述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流的办公设施及律师人才,是北京市较有影响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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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快照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 汇 集 北 京 律 师 精 英 , 提 供 优 质 法 律 服 务 国 韬 新 闻 N E W S 法 界 动 态 成 功 案 例 C A S E 刑 事 案 例 民 事 案 例 公 司 案 例 经 济 案 例 婚 姻 继 承 房 产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企 业 改 制 医 疗 事 故 商 标 注 册 综 合 法 律 事 务 律 师 团 队 T E A M 律 师 团 队 关 于 国 韬 业 务 领 域 B U S I N E S S 刑 事 诉 讼 民 事 诉 讼 经 济 合 同 婚 姻 继 承 房 产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企 业 改 制 医 疗 事 故 商 标 注 册 综 合 法 律 事 务 首 页 H O M E 免 费 法 律 咨 询 资 深 法 律 顾 问 在 线 解 答 免 费 咨 询 找 律 师 律 师 2 4 小 时 1 对 1 V I P 服 务 免 费 咨 询 律 师 函 对 对 方 提 出 严 正 警 告 , 促 成 纠 纷 解 决 免 费 咨 询 打 官 司 为 您 解 决 各 种 法 律 纠 纷 免 费 咨 询 在 线 诊 断 你 关 心 的 律 师 专 家 都 能 解 决 张 晓 杰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4 * * * * * * 1 7 的 电 话 咨 询 李 世 彩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5 * * * * * * 8 2 的 电 话 咨 询 窦 利 萍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4 * * * * * * 2 9 的 电 话 咨 询 姜 丹 霞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1 * * * * * * 2 6 的 电 话 咨 询 陈 兰 亭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4 * * * * * * 3 6 的 电 话 咨 询 宣 h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9 * * * * * * 2 1 的 电 话 咨 询 刘 亚 华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4 * * * * * * 2 2 的 电 话 咨 询 李 世 彩 律 师 通 过 电 话 接 受 了 用 户 1 3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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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 再 安 排 律 师 为 您 详 细 解 答 * 您 的 信 息 我 们 会 严 格 保 密 李 在 珂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2 2 年 李 在 珂 律 师 , 毕 业 于 著 名 学 府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 曾 任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侦 察 处 副 科 长 、 科 长 、 办 公 室 主 任 等 职 , 一 九 九 四 年 改 行 做 专 职 刑 事 辩 护 律 师 至 今 。 李 在 珂 博 学 多 才 , 敢 于 申 张 正 义 , 善 于 把 过 去 从 公 、 检 、 法 机 关 积 累 的 办 案 经 验 和 方 法 与 律 师 辩 护 有 机 地 结 合 起 来 , 融 会 贯 通 , 擅 长 无 罪 辩 护 或 罪 轻 辩 护 , 辩 护 观 点 精 辟 , 诉 讼 思 路 严 谨 , 通 过 对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现 场 、 痕 迹 物 证 、 法 医 鉴 定 结 论 等 进 行 高 水 平 地 鉴 别 研 究 , 从 中 找 出 无 罪 或 罪 轻 . . 擅 长 : 刑 事 辩 护 重 特 大 民 商 事 诉 讼 ( 重 特 大 经 济 犯 罪 案 件 、 职 务 犯 罪 案 件 ) 知 识 产 权 房 地 产 股 份 制 改 造 合 资 企 业 组 建 证 券 期 货 融 资 租 赁 国 际 贸 易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李 晓 颖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9 年 李 晓 颖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合 伙 人 ,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 出 生 于 律 师 世 家 , 在 法 学 院 校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 在 本 科 阶 段 就 通 过 了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 擅 长 办 经 济 纠 纷 刑 事 案 件 、 知 识 产 权 刑 事 案 件 。 擅 长 : 刑 事 诉 讼 婚 姻 家 庭 合 同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遗 产 继 承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1 2 年 胡 娟 律 师 现 为 中 国 法 学 会 会 员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律 师 代 表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律 师 协 会 人 大 、 政 协 委 员 会 委 员 , 海 淀 区 宣 传 与 联 络 委 员 会 委 员 , 海 淀 区 会 员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 C C T V 1 2 《 法 律 讲 堂 》 栏 目 主 讲 人 , 被 聘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法 之 声 普 法 宣 讲 团 成 员 , 是 我 国 著 名 的 刑 事 辩 护 律 师 之 一 。 胡 娟 律 师 获 得 多 项 荣 誉 , 被 评 为 2 0 1 5 年 度 海 淀 区 优 秀 律 师 , 2 0 1 5 年 海 淀 区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 2 0 1 5 年 度 法 之 声 普 法 宣 讲 团 先 进 个 人 , 荣 获 第 一 届 . . 擅 长 :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张 子 衿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2 年 张 子 衿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从 业 以 来 先 后 办 理 了 大 量 的 刑 事 诉 讼 案 件 以 及 部 分 婚 姻 、 继 承 、 合 同 、 交 通 等 民 事 案 件 。 在 工 作 中 诚 信 尽 责 , 勤 勉 认 真 , 为 客 户 提 供 了 高 质 量 服 务 , 深 受 委 托 人 的 信 任 和 好 评 。 擅 长 : 刑 事 诉 讼 婚 姻 家 庭 合 同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宣 h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3 年 宣 h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毕 业 于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 从 业 以 来 先 后 办 理 了 大 量 的 刑 事 诉 讼 案 件 以 及 部 分 婚 姻 、 继 承 、 合 同 、 交 通 等 民 事 案 件 。 在 工 作 中 诚 信 尽 责 , 勤 勉 认 真 , 为 客 户 提 供 了 高 质 量 服 务 , 深 受 委 托 人 的 信 任 和 好 评 。 擅 长 : 刑 事 诉 讼 交 通 事 故 合 同 纠 纷 遗 产 继 承 婚 姻 家 庭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陈 兰 亭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2 年 陈 兰 亭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从 业 以 来 先 后 办 理 了 婚 姻 、 继 承 、 合 同 、 交 通 等 大 量 民 事 案 件 以 及 经 济 犯 罪 、 暴 力 犯 罪 等 刑 事 案 件 。 在 工 作 中 诚 信 尽 责 , 勤 勉 认 真 , 为 客 户 提 供 了 高 质 量 服 务 , 深 受 委 托 人 的 信 任 和 好 评 。 擅 长 : 刑 事 辩 护 合 同 纠 纷 婚 姻 家 庭 遗 产 继 承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刘 亚 华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1 0 年 刘 亚 华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北 京 市 律 师 协 会 会 员 。 从 业 以 来 先 后 办 理 了 大 量 的 刑 事 诉 讼 案 件 以 及 部 分 婚 姻 、 继 承 、 合 同 、 交 通 等 民 事 案 件 。 在 工 作 中 诚 信 尽 责 , 勤 勉 认 真 , 为 客 户 提 供 了 高 质 量 服 务 , 深 受 委 托 人 的 信 任 和 好 评 。 擅 长 : 刑 事 辩 护 婚 姻 家 庭 遗 产 继 承 合 同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窦 利 萍 律 师 工 作 年 限 : 2 年 窦 利 萍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从 业 以 来 先 后 办 理 了 大 量 的 刑 事 诉 讼 案 件 以 及 部 分 婚 姻 、 继 承 、 合 同 、 交 通 等 民 事 案 件 。 在 工 作 中 诚 信 尽 责 , 勤 勉 认 真 , 为 客 户 提 供 了 高 质 量 服 务 , 深 受 委 托 人 的 信 任 和 好 评 。 擅 长 : 刑 事 诉 讼 婚 姻 家 庭 合 同 纠 纷 交 通 事 故 查 看 详 情 立 即 咨 询 国 韬 成 功 案 例 国 韬 1 1 年 , 已 为 1 0 0 0 0 0 + 人 解 决 法 律 难 题 刑 事 案 例 2 0 2 4 年 职 务 侵 占 刑 拘 后 取 保 候 审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李 某 因 一 时 糊 涂 侵 占 了 公 司 财 产 , 涉 嫌 职 务 侵 占 罪 被 朝 阳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吕 文 杰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成 功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护 案 件 当 事 人 的 个 人 隐 私 及 涉 及 国 家 机 密 案 件 . . 刑 事 案 例 2 0 2 4 年 盗 窃 刑 拘 后 取 保 候 审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王 某 因 一 时 糊 涂 参 与 团 伙 盗 窃 , 涉 嫌 盗 窃 罪 被 朝 阳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张 子 衿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成 功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护 案 件 当 事 人 的 个 人 隐 私 及 涉 及 国 家 机 密 案 件 、 有 伤 . . 刑 事 案 例 酒 后 袭 警 被 刑 拘 后 取 保 候 审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刘 某 因 在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朝 阳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张 子 衿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检 察 院 决 定 不 予 批 准 逮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护 案 件 当 事 人 的 个 人 隐 私 及 涉 . . 刑 事 案 例 网 上 发 表 不 当 言 论 涉 嫌 寻 衅 滋 事 被 刑 拘 后 取 保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吴 某 因 在 网 上 发 表 不 当 言 论 , 涉 嫌 寻 衅 滋 事 罪 被 海 淀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张 子 衿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检 察 院 决 定 不 予 批 准 逮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护 案 件 当 事 人 的 个 人 隐 私 及 . . 刑 事 案 例 财 务 人 员 犯 罪 后 被 取 保 候 审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李 某 是 某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 涉 嫌 隐 匿 、 故 意 销 毁 会 计 凭 证 、 会 计 账 簿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罪 被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检 察 院 决 定 不 予 批 准 逮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 . 刑 事 案 例 诈 骗 公 司 员 工 委 托 律 师 7 天 后 取 保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刘 某 为 某 公 司 业 务 员 , 因 公 司 业 务 违 规 , 整 个 公 司 员 工 都 被 朝 阳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孙 锋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在 接 受 委 托 的 第 7 天 , 刘 某 被 取 保 候 审 。 注 : 为 保 护 案 件 当 事 人 的 个 人 隐 私 . . 刑 事 案 例 强 制 猥 亵 刑 拘 1 0 天 后 取 保 张 某 为 某 公 司 老 板 , 被 员 工 李 某 报 警 涉 嫌 强 制 猥 亵 被 朝 阳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孙 锋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办 案 机 关 认 为 证 据 不 足 , 在 1 0 天 后 决 定 取 保 候 审 将 其 释 放 。 本 案 焦 点 问 题 : 1 、 本 案 发 生 的 地 点 为 张 某 私 家 车 上 , 当 时 停 在 一 个 停 车 场 里 , 现 场 是 否 有 监 控 能 拍 到 实 时 画 面 。 2 、 张 某 是 否 存 在 猥 亵 行 为 , 若 存 在 的 话 是 否 使 用 暴 力 、 威 胁 或 者 其 他 方 法 进 行 胁 迫 李 某 。 . . 刑 事 案 例 出 售 银 行 卡 被 刑 拘 后 取 保 案 件 导 读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案 件 导 读 李 某 因 为 提 供 银 行 卡 给 他 人 使 用 , 涉 嫌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被 海 淀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 经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李 在 珂 律 师 团 队 孙 锋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 办 案 机 关 决 定 变 更 强 制 措 施 , 取 保 候 审 将 其 释 放 。 注 : 为 保 . . 为 什 么 选 择 国 韬 只 需 4 步 , 国 韬 律 师 为 您 排 忧 解 难 立 即 咨 询 立 即 咨 询 立 即 咨 询 立 即 咨 询 关 于 国 韬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是 经 北 京 市 司 法 局 批 准 成 立 的 一 家 综 合 性 合 伙 律 师 事 务 所 。 本 所 拥 有 一 流 的 办 公 设 施 、 一 流 的 法 律 服 务 专 业 人 才 , 是 北 京 市 目 前 较 有 影 响 的 几 家 律 师 事 务 所 之 一 。 本 所 现 有 律 师 2 0 余 名 , 他 们 大 都 是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等 国 内 著 名 学 府 法 律 专 业 的 博 士 、 硕 士 和 学 士 。 其 中 有 曾 在 国 外 学 习 和 工 作 过 的 律 师 , 也 有 在 公 、 检 、 法 战 线 工 作 多 年 的 法 官 、 检 察 官 和 警 官 ; 他 们 既 有 高 层 次 的 知 识 结 构 , 又 有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 是 一 支 工 作 效 率 极 高 的 专 业 法 律 队 伍 , 也 是 我 所 能 满 足 客 户 不 同 需 求 、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流 的 、 全 方 位 的 优 质 高 效 法 律 服 务 的 基 础 。 为 满 足 向 客 户 提 供 专 业 化 法 律 服 务 的 需 要 , 我 所 目 前 设 有 诉 讼 部 、 涉 外 部 、 房 地 产 部 、 知 识 产 权 部 、 商 务 调 查 部 等 , 分 别 由 该 领 域 的 资 深 律 师 负 责 , 通 过 专 业 化 的 分 工 带 来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 同 时 , 本 所 还 在 首 都 各 界 特 聘 请 了 一 批 知 名 的 专 家 学 者 作 为 顾 问 , 可 确 保 在 涉 及 到 各 领 域 的 案 件 中 拥 有 的 专 业 、 权 威 性 , 并 与 中 央 和 地 方 司 法 界 、 新 闻 界 、 行 政 界 及 中 国 法 学 会 等 均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 寻 求 及 维 护 客 户 权 益 的 最 大 化 是 我 们 在 执 业 过 程 中 始 终 坚 持 的 唯 一 宗 旨 , 我 们 的 律 师 、 律 师 助 理 和 行 政 人 员 的 敬 业 精 神 使 我 们 的 服 务 标 准 一 直 保 持 在 客 户 所 期 望 , 甚 至 高 于 客 户 所 期 望 的 水 平 。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专 业 化 的 分 工 以 及 极 度 的 敬 业 精 神 , 使 我 所 成 功 的 维 护 了 众 多 客 户 的 权 益 , 取 得 了 一 系 列 骄 人 的 业 绩 。 国 韬 首 页 | 业 务 领 域 | 国 韬 团 队 | 诉 讼 案 例 | 法 律 常 识 服 务 热 线 : 4 0 0 6 0 6 4 6 2 6 E m a i l : g u o t a o 1 6 4 @ 1 6 3 . c o m 投 诉 电 话 : 4 0 0 6 0 6 4 6 2 6 版 权 所 有 : 北 京 市 国 韬 律 师 事 务 所 京 I C P 备 1 3 0 0 6 2 5 4 号 1 京 公 网 安 备 1 1 0 1 0 5 0 2 0 3 0 6 3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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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三百首共八卷,选诗三百一十三首。按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乐府等诗体编排,从题材上分为山水、边塞、送别、相思、隐居、科举、贬谪、羁旅、忧国、忧民、上朝、应酬、宫怨、闺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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